为方便群众诉讼,新邵法院推行上门立案、上门调解。最近在邵阳市表彰的一批先进基层组织中,顶着80余项集体荣誉的新邵法院机关总支委员会跃居金榜。
近年来,该院党总支结合本职工作,先后制定了《司法为民20条》措施,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全县各金融机构、企事业单位及乡镇、村组走访调研,在远离法庭驻地的乡镇、农村设立巡回办案点20多个。对于地处僻远、行动不便的当事人,推行上门立案、远程立案和节假日预约立案,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。对于相邻关系、山林纠纷等在现场调解更适宜的案件,实行上门调解。仅2009年至今,该院共上门立案241件,上门调解纠纷134起,为当事人减、免、缓交的诉讼费金额约136万元。